校医院协助完成职工跨年住院费及
2017年上半年慢性病报销任务
近期,为了解决我院职工(包括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全面转交杨凌示范区医保中心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在院领导的关怀下,校医院汇同人事处、财务处进行了2016年至2017年跨年住院费及2017年1—6月慢性病门诊费的审核报销工作。
本次报销工作严格依照示范区医保有关政策执行。对患者的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及《示范区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就医卡》、《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审批表》等进行审核,报销标准和比例按示范区医保规定执行,解决了职工的实际问题,受到普遍称赞。


(文/校医院 牟少农)
后勤基建处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