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财政厅(陕医保[2020]48号)文件,我院大学生医保缴费工作日前启动。
为了做好我院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校医院通过下发通知、人员深入校园宣讲等形式广泛开展医保宣传活动。
三个校区分别在各公寓、食堂、一卡通门口张贴大学生医保参保通知。

本次宣传医保工作人员解读医保政策80余次,认真解答学生提问60余人,对异地就医、慢性病的报销等多项问题做出了细致的讲解,本次行动共发放医保政策宣传材料500余份。

大学生医保报销细则
1.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因病住院发生的费用报销比例如下:
医院级别 |
个人起付标准 |
医保报销比例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100 |
92% |
一级医院 |
100 |
92% |
二级医院 |
200 |
90% |
三级医院 |
300 |
82% |
2.门诊32种慢性病依据病种不同,报销比例分别为85%、80%,一年度最高支付5千到20万不等。
3.门诊特殊病种(如各种结石)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5%,一年度最高支付1000元。
4.门诊意外伤害(包括骨折、呼吸道异物、关节脱位等)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5%,一年度最高支付2000元。
5.普通门诊限杨凌示范区医院及杨凌二级以下医院,出杨凌区域门诊就医的只允许到一级医院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学生在校医院看病可直接结算,报销比例为70%,一年度最高支付500元。
后勤保障处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