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 “我为师生办实事”重点项目三校区自行棚(膜结构)及充电设施工程项目通过学校验收,顺利投入使用。
校内电动自行车为骑行师生带来一定便捷的同时,在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方面存在较大隐患。尤其室内违规充电,极易引发火情,在宿舍和办公室等较人员密集、物品集中的校园场所危害极大。结合现有电动自行车校园内使用情况,后勤保障处积极推动,在室外新加装7个充电桩,分别位于南校区101楼东侧、学生公寓106楼东侧;西校区锅炉房西侧、北校区学生公寓304北侧。项目采用1拖10系统,可供70台电动自行车同时充电。有充电需要时,师生在充电桩处扫描二维码、连接好充电线、选择时长即可进行充电。
下一步,后勤保障处将根据师生使用分布情况,继续适量增加充电桩设备数量,以更好地满足广大师生的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后勤保障处也将不断创新、优化服务内容,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加优质的、多元化的服务项目,全力做好校园后勤保障工作,为师生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