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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锅炉安全制度汇编

2015-12-05  点击:[]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资料

 

[锅 炉]

 

 

 

 

 

 

 

 

 

 

 

 

 

 

 

 

 

 

 

 

           编制:后勤与资产处 

 


   

 

第一部分  相关制度

一、使用登记制度

二、定期报检制度

三、配合现场检验制度

四、接受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五、现场管理制度

1、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2、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3、巡回检查制度

4、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5、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6、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7、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8、锅炉安全保卫制度

9、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六、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七、安全责任状签订制度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九、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第二部分  承压类特种设备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承压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三部分 岗位职责

一、     司炉工岗位职责

二、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三、     锅炉水处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四部分 操作规程

一、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二、     水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三、      

第五部分锅炉技术档案及各类登记统计项目

一、     锅炉技术档案(应按设备数量逐台建立

二、     作业人员档案

三、     各类登记统计项目

四、      

第六部分须张贴悬挂的内容

锅炉使用须张贴悬挂的内容

 


第一部分  相关制度

 

 一、使用登记制度

 

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每台锅炉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应当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锅炉使用登记证,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的不得投入使用。

二、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当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逐台向登记机关提交锅炉及其安全阀、紧急切断阀等安全附件的有关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2、进口锅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3、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

4、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5、锅炉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本单位对已经办理使用证的锅炉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将使用登记证、登记文件妥善保存。

四、将锅炉使用登记证悬挂在锅炉房内,并在锅炉的明显部位喷涂使用登记证号码。

五、锅炉安全状况发生变化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变化后30日内持有关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六、锅炉拟停用 1年以上的,应当封存锅炉,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重新启用应当经过定期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持定期检验报告向登记机关申请启用,领取使用登记证。

七、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锅炉压力容器的,应当在移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提交锅炉登记文件和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申请变更登记。移装地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的,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和登记卡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在原登记机关取得《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者异地移装证明》。移装完成后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锅炉压力容器过卢或者异地移装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登记卡、锅炉登记文件以及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八、锅炉需要过户的,应当持使用登记证、登记卡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原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证注销手续。

九、锅炉只过户不移装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原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证注销和新使用单位办理变更登记可以同时在登记机关进行。

十、锅炉过户并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和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

十一、锅炉过户并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和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

十二、使用锅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变更登记:

1、在原使用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2、在原使用地未进行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结论为停止运行的;

3、在原使用地已经报废的;

4、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过非法修理改造的;

5、无技术资料和铭牌的;

6、存在事故隐患的;

十三、锅炉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二、特种设备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特种设备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锅炉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锅炉定期检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锅炉、电梯、厂内机动车辆、流动式起重机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职责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锅炉定期检验工作。

定期报检制度

31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在锅炉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锅炉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导致不能及时进行定期检验的,应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缓检申请。

33锅炉停用时,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停,报停后的锅炉应切断电源进行封存。锅炉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34锅炉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在检验有效期内的,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5申请锅炉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锅炉管理档案保存。


三、配合现场检验制度

 

1. 准备有关锅炉技术资料:

1.1锅炉制造和安装的技术资料;

1.2锅炉使用登记证和锅炉登记卡;

1.3锅炉房记录(包括:①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②交接班记录;③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④设备检修保养及改造记录;⑤自控及保护装置定期试验记录;⑥事故记录;⑦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等);

1.4历次的锅炉检验资料,尤其是本次内部检验或修理、改造后的检验记录和报告;

1.5最近一次安全阀、压力表的检定合格证书。

1.6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资格证。

2、锅炉内部检验时应做好以下准备:

2.1提前停炉,放净锅炉内的水,打开锅炉上的人孔、头孔、手孔、检查孔和灰门等一切门孔装置,卧式燃油锅炉的烟室门和回燃室检查孔的砖块,使锅炉内部得到充分冷却,并通风换气;

2.2采取可靠措施隔断受检锅炉与热力系统相连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及烟、风道并切断电源,对于燃油、燃气的锅炉还必须可靠隔断油、气来源并进行通风置换;

2.3清理锅炉内的垢渣、炉渣、烟灰等污物;

2.4拆除妨碍检查的汽水档板、分离装置及给水、排污装置等锅筒内件;

2.5对于需要登高检验作业(离地面或固定平面3m以上)的部位,应搭脚手架;

2.6安全阀、压力表应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锅炉外部检验应做好以下准备:

3.1受检锅炉外部应清扫干净;

3.2受检的锅炉必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如还未启动的锅炉,应做好点火升压准备,在检验人员到达现场时能够升至工作压力);

3.3辅机和附件自检运行正常;

3.4各承压部件无跑、冒、滴、漏现象;

3.5自控及保护装置经自行试验合格;

3.6安全阀、压力表应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锅炉水压试验时应做好以下准备:

4.1清除受压部件表面的烟灰和污物,对于需要重点进行检查的部位还应拆除炉墙和保温层,以利于观察;

4.2卧式燃油锅炉的烟室门和回燃室检查孔的砖块应打开;

4.3对不参加水压试验的连通部件(如锅炉范围以外的管道、安全阀等)应采取可靠的隔断措施;

4.4与锅炉连接的各个一次阀门应经检查试验合格;

4.5锅炉应装两只在校验合格期内的压力表,其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53倍,精度应不低于1.5级;

4.6调试试压泵,使之能确保压力按照规定的速度缓慢上升;

4.7参加试验的各个部件内都应上满水,不得残留气体。

 

 


四、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不设置特种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禁区”,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二、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机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三、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有关特种设备的调查和现场监察;

四、及时反映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指导,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五、积极配合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五、现场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司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

2、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发现锅炉异常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不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操作。

3、熟悉炉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保养。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与在岗无关的事。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锅炉房。

5、做好锅炉运行检查,密切监视和调正压力、温度、水位和燃烧等情况。经常保持锅炉房煤场和存渣场地及锅炉设备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6、锅炉运行中,应适当保持炉膛负压,严禁正压运行。炉膛内不得向外冒烟。

7、坚持按章排污,冲洗水位表,分气缸及时放水等工作。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锅炉蒸发量额定值内,保持正气压、汽温、均匀进水并保持水位,严禁出现缺水或满水事故。

9、经常检查气压表、水位表、排污阀、止水泵、鼓风机等部件和辅机的运行状况。如有异常,马上更换或修理。

10、在正常运行中,应根据炉膛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煤量、鼓、引风量,保证燃料充分燃烧,做好锅炉经济运行。

11、做好暂停炉的安全工作。暂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锅炉气压不得回升,一般应留人监视。

12、做好春季停炉和冬季开炉的维修保养工作。清除锅炉各部件的灰尘、烟灰及灰渣。将排污阀、各气阀的注油位等清洗干净后,注油保养,将锅炉烘干。

13、努力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二)巡回检查制度

 

1、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检查上煤机、出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3、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4、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5、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6、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7、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8、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个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9、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10、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纪录内。

 

(三)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是维修。

3、 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1 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3.2 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应及时更换;

3.3 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4 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5 检查维修上煤机、出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3.6 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3.7 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试验检验的要求:

4.1 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4.2 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检验后铅封;

4.3 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索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纪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四)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 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 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3、 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 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4.1 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4.2 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4.3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4 锅炉运行纪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4.5 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4.6 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工人;

4.7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

4.8 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9 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4.10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右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纪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五)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接班:

1.1 水处理设备正常、软水主要指标合格;

1.2 锅炉碱度、PH值、氯根等项指标合格;

1.3 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1.4 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1.5 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2、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3、没有办理交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查阅交班记录,听取交接情况介绍。

5、交接人员共同检查软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正常,并对软水、锅水主要指标进行化验,合格后方能签字交接班。

6、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7、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同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六)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严格执行GB157685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3、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对于立式、卧式、内燃和小型热水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

4、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水碱度、PH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的加药水)。

5、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氧;锅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和磷酸根。

6、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7、对于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8、水处理人员要熟悉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9、分析化验用的药剂用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10、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11、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12、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七)锅炉安全保卫制度

 

1、 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有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 当班人员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 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 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5、 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槎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 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7、 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八)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 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 锅炉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 手烧炉投过煤要随手打扫撒落在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4、 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5、 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6、 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7、 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九)故障及常见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见附件1


六、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特种设备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受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100人(含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29人,或者受伤50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204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严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工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2、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后,还应当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生一般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设备使用注册登记机构报告。

    3、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4、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5、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相或者拍照。


七、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状签订制度

 

为把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规范单位内部安全责任状签订程序及行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签订责任状;

二、企业法人或负责人与安全生产负责人签订责任状;

三、安全生产负责人与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签订责任状;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签订责任状;

五、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

六、按责任状的内容,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八、特种设备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健全我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单位档案管理体制

1  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安监部统一管理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2  本单位指定专人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工作,保管人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二、立卷归档制度

1、档案的收集:收集工作是建立在归档制度上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经过挑选,立卷,定期移交档案室集中保存。

2、归档范围:凡是本单位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使用证复印件、设计文件、制造单位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意和事故及处理记录;特种设备重大修理改造竣工档案;停用、缓检的相关申请资料等。以及特种设备有关往来函件(含传真、电子邮件等)、照片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

3、归档时间: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

31、按年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32、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归档。

33、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34、特种设备锅炉重大维修验收及年检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归档。

4、归档要求

41、材料完整齐全。

42、系统、条理、保持有机联系。凡是归档文件材料,均要按其不同特征组卷,尽量保持它的内在联系,区分它们不同的保存价值。文件分类准确、立卷合理。

43、立卷时,要求将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等统一立卷,不得分散。

44、在进行卷内文件排列时,要合理安排文件的先后秩序,按时间先后排列。对于同一事情的同一文件,应统一规定进行,比如:正件与附件,应正件在前,附件在后等。

45、由档案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加以指导,协助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旧档的组织工作。办理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清册签字。

5、归档要求

51、编制立卷项目,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按有关条款归入卷内,便于次年立卷。

52、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最近的在最上面。

53、一台特种设备一个立卷,一个档案盒。

54、定时交档案室:文件量少的,一年交一次,次年上半年收集。文件量大的,一年交两次,次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

6、 记录档案文件材料须用碳素笔写。在无特殊情况下,须用A4纸。

三、档案管理工作

1、档案的管理:区分全宗,正确立档单位;分类,依据档案、来源、时间、内容、形式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案卷排列并编制案卷目录。

2、档案保管:本单位设立专用文件库保存档案。

3、档案的鉴定: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序、名称鉴别、档案价值,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编制成表。

4、档案的销毁编制销毁清册;办理销毁手续,经总经理批准,方能销毁;销毁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

四、档案利用工作

1、凡需调阅档案,均须填写档案借阅单,依据借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有关领导签批后方能借阅。借阅档案应在“档案借阅登记簿”上登记,注明借阅档案的名称、密级、借阅方式、数量、期限。

2、档案利用方式有:提供档案原件;提供档案复印件;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3、依据国家统计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公司档案统计工作。


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事故的案例的分析;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第二部分承压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事故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承压设备)事故处理预案如下: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目前有   锅炉、   压力容器、   气瓶、    压力管道在用,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承压设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锅炉缺水、超压、汽水共腾、、锅炉熄火、炉膛爆炸、受热面管爆破、燃气锅炉的回火脱火、燃油燃气锅炉火灾、压力容器超温、超压、泄漏、异常变形、异常振动等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        担任;副组长由分管           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一)、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指挥锅炉使用部门对承压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落实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二)、组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承压设备使用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抢险救援措施;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三)、副组长的职责

       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三、预防与应急措施

  (一)、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二)、定期对承压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承压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一)、报警:

1、承压设备发生事故,第一反应即拨打“119”火灾电话报警,并向质监局、安监局汇报。报警人员要讲清承压设备事故的单位、路名、事故发生部门、事故发生情况,讲清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等。

2、报警完毕后,即向总经理和部门领导报告。

3、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即时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二)、应急联络机构

杨凌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电话:87035593

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87015436

示范区消防支队。            联系电话:119

示范区公安局。              联系电话:110

示范区医院。                联系电话:120

维护保养单位:           联系电话:        

(三)、成立临时承压设备事故指挥部:

        和有关人员选择合适部位成立指挥部,     为指挥长。

(四)、通报:

 根据“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工具,向本单位人员发送通报。

通报内容

1、事故发生情况;

2、人员情绪的稳定;

3、疏散人员和救护。

(五)、疏散和救护:

  1、切断受影响电源,做好消防和防毒准备,防止泄漏的易燃易暴介质爆炸;;

  2、制定安全区,确定人员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3、分工明确,引导和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疏散,并做稳定情绪工作;

  4、现场救护,由本单位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六)、事故现场处理:

   1、如起火:须组织灭火器材,开展灭火,由义务消防队负责人为灭火指挥,并清涂炉内燃料。

   2、如爆炸:首先清涂炉内燃料以及散落的燃料,防止起火和发生第二次爆炸。

   3、如泄漏:封闭泄漏现场、将泄漏设备与周围相连系统断开;堵塞泄漏部位,将设备内介质倒入备用容器

(七)、安全警戒:

    1、加工场外围警戒:消除路障,劝导行人撤离现场。如起火为迎接消防人员及到达现场要创造有利条件。   

    2、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由领导小组立即向消防指挥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调遣。

    3、保护事故现场,禁上无关人员进入,并积极协助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四、事后处理

   1、积极配合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进行事后处理。

   2、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质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事故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五、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我单位各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救援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三)、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结识员工学习、熟悉掌握本《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部分 岗位职责

 

(一)司炉工岗位职责

(需上墙悬挂)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锅炉房设备按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合理地操作运行。

2、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3、接班前按规定巡逻。检查好各项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按时核对日报纪录,清点用具。

4、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5、完成锅炉设备及煤气管道,阀门等的巡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锅炉设备安全运行,并做好检查记录。                             

6、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7、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二)锅炉水处理员人员岗位职责

(需上墙悬挂)

 

1、水处理员必须每天定时采集水样进行化验。

1)原水的悬浮物应控制在≤5mg/L

2)软水箱内软水硬度必须控制在≤0.03mmol/L

3)锅炉水总碱度必须控制在626mmol/L

4)锅炉水氯根必须控制在400800mg/L

2、如发现水质不符和要求,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水质符合要求。

3、水处理员每天需对水处理设备及化验设备进行必要的养护,确保设备的灵敏可靠及整洁。

4、每班需检查盐水箱,软水箱,离子交换器有无漏水显现,水泵运转是否正常。

5、每天必须做好《水质检测表》,以便备档。


(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需上墙悬挂)

 

1、对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与司炉人员签订责任状;

3、传达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安全指令,并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到位;

4、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监督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重点检查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及设备运行参数和实际运行状况。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来的安全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法人报告;

7、定期开展锅炉设备应急预案演练,定期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的安全情况。

8、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上级管理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组织到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9、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第四部分 操作规程

 

一、锅炉生火前的内部检查

(一).锅筒进水引入管、分配管、汽水分离器、表面排污隔板等部件是否已紧固、完好和畅通。、

(二).锅筒、集箱内是否遗留杂物,检查完毕后应随即装好所有的人孔盖和手孔盖。

二、锅炉生火前的外部检查

(一).检查炉墙、炉拱是否有缺损、裂缝或变形,炉膛内有无遗留杂物。

(二).检查炉门、灰门,看大门、烟道、出灰门、烟道闸板等是否完好。

(三).锅炉各辅机转动是否灵活,是否已注润滑油,防护罩是否完好。

(四).排污阀门是否关闭严密。

(五).检查炉排、风室、风道、风门、燃料输送装置、除渣出灰装置是否完好。

(六).各配件、工具、仪表是否齐全。

(七).检查锅炉房各部位照明设备是否完好。

三、锅炉生火前的准备工作

(一).生火前必须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进行机械通风五分钟,然后关闭烟道挡板和灰门。

(二).将鼓风机、引风机、给水泵、输煤机、炉排做分部试转(试转时间按说明书要求)。

(三).向锅炉内给水,并检查水位自动控制和高低水位报警器动作是否可靠,并有如下要求;

1. 水质必须符合要求。

2. 开启汽包和省煤器上的排空阀。

3. 给水上升到最低水位时,暂停给水,观察水位有无变化,无异常,可继续给水,使水位上升到稍低于正常水位。

(四).投入燃料准备点火

四、点火

锅炉点火时,应首先将下面风室挡板关小,开启引风机,关小引风机挡板,使炉膛中产生负压。炉排上新煤约75~100mm厚,待炉排载煤运行到500~600mm长时,停止炉排运行,点火可用废木块或旧纱头,注意木块上不得有铁钉,再稍打开煤层下面的调节风门,加强引风,使新煤立即引燃,启动炉排,使其慢慢向后移动,使火层稍离开煤闸板,此时煤闸板可开大些,并用耙将煤扒松,使煤逐步在整个炉膛上均匀燃烧,燃烧必须在整个炉排宽度上,在炉排慢速前进的情况下逐步加大鼓风量,要注意控制炉排的转速,使燃烧在距煤闸门75~600mm之间。

生火时间的长短应根据炉型与炉墙的结构来定,蒸发量小于10t/h的锅炉,生火时间为2~4小时。

五、升压操作方法和步骤

(一).当压力上升到0.05~0.1MPa 时,应冲洗水位计,冲洗的操作顺序如下:

1. 打开放水考克,冲洗汽水通路和玻璃板。

2. 关闭水考克,单独冲洗汽通路和玻璃板。

3. 先开水考克,后关汽考克,单独冲洗水通路。

4. 先开汽考克,再关水考克。

水考克和汽考克不可同时关闭。

(二).当气压上升到0.1~0.15MPa 时,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以防止因污垢堵塞失灵。冲洗方法,将三通阀转向通大气位置,放出弯管中存水,待蒸汽冲出时,将三通阀门转至存水弯管积聚凝结水位置,待一定时间使蒸汽在存水弯管内冷凝成水,再转回原来工作位置。

(三).当气压上升到0.2~0.3MPa 时,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拧紧螺丝时应侧身进行,所用扳手长度不得超过20倍螺丝直径。同时检查给水设备,注意各排污阀门有无泄露现象。

(四).当气压上升到工作压力后

1. 再冲洗一次水位表。

 2. 校对安全阀是否在定压范围内排污和复原。

六、暖管并炉与供汽操作步骤和方法

(一).暖管:一般在锅炉压力升至工作压力的2/3进行。

1. 先开启管道中所有的疏水阀门,排出管道中的凝结水。

2. 缓慢开启锅炉的主汽阀,至全开启,应回关半圈,以防热胀而卡死。

3. 当看到疏水阀处排出干燥蒸汽时,即可结束暖管,并关闭疏水截门。

暖管结束,即可进行并炉和供汽操作。

(二).并炉

1. 当锅炉气压比蒸汽母管气压低0.05~0.1MPa ,水位在正常水位线时才可进行并炉。

2. 主汽阀开启后应回关半圈。

(三).供汽:

缓慢地稍开汽阀门,当听不到蒸汽管道内的异常声响后,再开大主汽阀,如管道内有水冲击声,应开大管道疏水截门,待凝结水排尽后,再开大主汽阀供汽。

七、运行管理

(一).安全附件的操作与管理

1. 水位计及水位的调节

1)水位计的冲洗,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如水位计中的水无轻微波动,或有其他异常现象,应及时查找原因。

2)保持水位计清洁,不漏水、漏气,保持照明度,以便于观察水位计位置。

3)水位计保持正常水位,低负荷时,稍高于正常水位,高负荷时,稍低于正常水位,但波动范围不超过+40mm

4)锅炉在运行中尽可能均衡地给水,以保持水位在正常水位线附近。

2. 压力表

1)经常保持压力表表面清洁,使指针表示清晰可见。

2)定期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每班一次。

3)运行中发现压力表指针有异常变化时及时查明原因。

3. 安全阀

1)必须定期做手动(每周一次)或自动(每月一次)排汽试验,操作时防止烫伤,应轻拉轻放。

2)发现安全阀失灵和严重漏气时应停炉检修。

八、排污

1. 定期排污应在低负荷时进行,应根据炉水品质情况,每班不少于一次。

2. 每次排污前必须检查排污管路、阀门是否正常,并将水位调整到高于正常水位35mm ,每次排污控制水位下降35mm

3. 排污时,先微开慢开阀(靠近锅炉),预热两阀间管道,无冲击声时可全开,然后打开快开阀少许,预热排污管道,无冲击声时将快开阀全开全关几次进行排污,排污毕,先将快开阀关闭,再关慢开阀。排污须在交接班时进行,严密观察锅炉水位。

4. 如排污阀柄板动不灵活,严禁强力开启,以防发生危险。

5. 两台以上锅炉共同用一条排污管道,严禁同时排污。

6. 排污完毕后过一段时间,要检查一下排污阀是否严密,发现泄露及时处理。

九、燃烧调整

1. 燃烧正常时,火床中部火焰分布均匀,呈金黄色。

2. 在一般情况下保持薄煤层燃烧,低风压、稍快的炉排转速,能使大床分布均匀,效率较高。

3. 煤层厚度,一般保持在100~150mm 内,对于灰份和水分大的煤以及颗粒大、灰分熔点高的煤,煤层可稍厚些,反之薄些。

十、停炉

停炉时,先将弧形挡板关闭,仍让炉排前进,当煤层正好脱离煤闸门后,可以让炉排停止,让煤层燃尽,然后将鼓风机停止,引风减到最小,再开动炉排,出清炉渣。

十一、紧急停炉

立即停止鼓风减弱引风,停止炉排运行,将弧形门关闭,从煤排前面将剩余的煤扒出,然后将炉排开足速度,使炉排上未燃尽的煤全部输入渣斗。

十二、停炉保养

在各部件清扫完毕后,在炉膛、烟道内放置干燥剂,干燥剂可用生石灰,一般每立方米3kg 左右。

1. 压力保养法:一般停炉时间不超过一周,锅炉压力保持0.05~0.1MPa ,炉水温度在1000C以上。

2. 湿法保养:使用于停炉不超过一个月的锅炉(保养方法见说明书)。

3. 干法保养:如停炉时间较长可采用干法保养。

保养前,先将炉内水垢泥渣清干净,然后加软水正常水位,用小火慢慢升压至1~2kg/cm2 ,然后停止燃烧,将烟道阀门均关闭,待其慢慢降压到0~0.1kg/cm2 时出清余火和灰渣,炉膛温度降到1000C 以下,放尽锅水,利用锅炉余热将锅炉烘干。锅炉全部冷却后,打开人孔,检查内部是否全部烘干,然后将盛有生石灰的盘或扎好的袋放入锅筒内,以吸收潮气,再将人孔手孔及所有阀门关闭,锅炉与主气管道用音板隔音。


第五部分 技术档案及各类登记统计项目

 

一、锅炉技术档案内容(按设备逐台建立)

1、特种设备台帐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

3、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的校验报告。

4、锅炉及其部件的出厂随机文件

    (1)产品合格证

    (2)使用说明

    (3)产品形式试验报告

    (4)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5、安装、重大维修、改造记录及其验收资料

6、日常维护保养、运行使用、和定期检查记录

7、锅炉故障与事故记录

8、验收及定期检验报告

9、锅炉停用、缓检的相关审批资料

10、其它相关资料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台帐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证书(或复印件)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教育记录及考核记录

 

三、各类登记统计项目

1、日常维护保养、运行使用、和定期检查记录

2、锅炉故障与事故记录

3、维保工作记录单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教育记录及考核记录


第六部分 锅炉使用中须张贴悬挂的内容

 

1、锅炉注册登记证;

2、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2)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3)巡回检查制度

4)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5)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6)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7)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8)锅炉安全保卫制度

3、应急预案流程图(见附件1);

4、锅炉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5、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附件1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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