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劳动课及全院卫生大扫除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使学生在德、智、美、体、劳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劳动意识、服务意识和纪律意识,锻炼学生吃苦耐劳精神,使其养成良好的卫生及生活习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精神,并结合我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我院学生在校期间前5个学期安排劳动课。全院学生每周星期五下午为劳动课时间。为配合学生劳动课的实施,全院教职工在每周星期五下午进行卫生大扫除。
第二条 学生劳动课主要以教室、实验实训室(场)、楼内公共卫生打扫、绿地养护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义务劳动和学生宿舍卫生为主,并根据情况逐渐增加劳动课的相关内容。
第三条 劳动课按必选修课对学生进行考核,按一定学分计入学生总成绩。劳动课不及格的学生必须补修劳动课(劳动课计分标准及办法见附件)。
第四条 工作职责
4.1学院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工作职责:
1、负责全院劳动课及教职工卫生大扫除的的组织安排。
2、汇总全院劳动课及教职工卫生大扫除的检查情况,并进行通报
3、划分各分院的公共部分劳动区域。
4.2教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按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指导各分院做好学生劳动课的组织工作。
2、指导各分院学生劳动课的成绩的考核记载等工作。
3、负责学生劳动课学分计入办法的制定及各分院学生劳动课学分的计入。
4、负责学生劳动课学分计入后结果的应用。
4.3学生与保卫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辅导员班主任在学生劳动课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及指导实施。
2、负责学生公寓卫生标准的制定及检查落实。
3、负责学生公寓卫生检查结果的统计及上报。
4、负责学生劳动课检查结果在学生行为养成教育中的结果运用。
4.4后勤与资产处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爱卫会的日常工作。
2、为各分院学生劳动及教职工卫生大扫除提供相关劳动工具。
4.5各分院工作职责:
1、负责本分院学生劳动课的具体组织实施及成绩考核工作。
2、将本分院学生劳动课的区域划分到班级,落实责任到人。
3、负责对本分院学生劳动课所涉及的学生公寓宿舍、实验实训室、教室、校园公共区域等的劳动质量进行检查、评比和记录。
4、每学期结束后,对班主任、辅导员上报的学生劳动成绩进行审核,将学分汇总后报分院办公室计入学生成绩。
4.6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职责:
1、制定本班(年级)学生每学期劳动课实施计划。
2、组织本班(年级)学生按时参加劳动课。
3、在劳动课期间巡回督促、检查,保证劳动效果。
4、根据学生劳动态度和质量,对本班(年级)每个学生给出学分,并报学工办汇总。
4.7物业公司工作职责:
1、协助各分院做好劳动课的指导学生。
2、劳动课中有专人巡回检查,保证劳动课安全有序进行。
3、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
4.8教职工职责:
1、每周五各办公室人员全部进行卫生大扫除。
2、各分院办公室所在的楼内公共区域由分院办公室安排教职工打扫。
3、下班前办公室要留人员接受检查。检查时未开门的办公室,按未进行卫生大扫除记录。
4、实验实训室人员要指导学生劳动,巡回检查,防止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实验人员要等待检查结束后才能离开实验实训室。
第五条 检查考核
5.1义务劳动检查与考核:星期五下午4~6点,由院爱卫会牵头,后勤与资产处、学生与保卫处及各分院书记、学工办、校区后勤与资产科、学生与保卫科对学生劳动课的劳动质量进行检查。每校区分两个检查组,由后勤处或学保处一处长牵头,分院书记、学工办、校区后勤与资产科、学生与保卫科共同对其他分院义务劳动区域进行检查(交叉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后报学院爱卫会办公室。
5.2学生宿舍卫生检查与考核:由学保处牵头组织各分院学工办及学生会干部每星期五下午4~6点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评比,评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宿舍,并将检查结果汇总后报爱卫会办公室。
5.3每周星期一下午,由爱卫会办公室在校园网公布上周对劳动课及办公室检查结果。
第六条 检查结果应用
6.1各分院劳动课检查未达到要求,一年内被通报批评4次及以上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6.2学生劳动课考核合格者,每学期获得规定的学分。不合格者无学分,不能参加参加优秀个人的评比,并应重修劳动课。
6.3学生宿舍检查按获优秀次数,全宿舍每人可获得相应学分。检查不合格超过4次者,不能获得学分,不能参加优秀个人的评比。
6.4教职工办公室检查4次不合格者,办公室全体人员不能参加年度评优。
6.5辅导员、班主任所负责劳动课的班级,一年内被通报批评4次及以上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第七条 几点要求
7.1各分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按照正常上课要求对学生进行考勤。严格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劳动课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所有劳动学生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7.2学生在劳动期间要注意劳动安全,坚守劳动岗位,遵守劳动纪律,禁止在校园内游荡,禁止在劳动课时间干私事、从事其他活动或外出。
7.3对教室、实验室及楼内的卫生进行清扫,确保地面干净,墙壁无灰尘、蜘蛛网,门窗洁净,清洁无死角。环境区域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杂草、无落叶。
7.4需要劳动工具的,由分院在劳动前统一到本校区后勤与资产科领取,劳动结束后及时交还劳动工具。学生在劳动中要爱护劳动工具,不得丢失或随意损坏工具。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院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学生劳动课区域划分表
2.学生劳动课及卫生大扫除学分核记标准
3.教室卫生评分表
4.办公室、实验室卫生评分表
5.学生宿舍卫生检查标准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0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学生劳动课区域划分表
一、南校区
学 院 名 称 |
环 境 区 域 |
楼 内 区 域 |
教室与 实验室 |
备 注 |
水利工 程分院 |
大禹路以西至西围墙;长江道西段以北至北围墙 |
天润楼、水利水电实训楼 |
教务处分配的教室及本院实验实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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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 程分院 |
大禹路以东至东围墙;长江道东段以北至北围墙 |
水韵楼、醒钟楼D座1、2层 |
教务处分配的教室及本院实验实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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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与 测绘工 程分院 |
醒钟楼中心线以西至西围墙;长江道西段以南至南围墙。 |
醒钟楼C座 |
教务处分配的教室及本院实验实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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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 程分院 |
醒钟楼中心线以东至东围墙;长江道东段以南至南围墙 |
天工楼、醒钟楼D座3、4层 |
教务处分配的教室及本院实验实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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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 程分院 |
南校区家属院围墙以内 |
秦风楼、醒钟楼D座5、6层 |
教务处分配的教室及本院实验实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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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校区
学 院 名 称 |
环 境 区 域 |
楼 内 区 域 |
教室与 实验室 |
备 注 |
生态工 程分院 |
农林实训基地南北中心线以东 |
林和楼南楼、物竟楼、乐农楼A座 |
教务处分配的教室及本院实验实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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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 程分院 |
农林实训基地南北中心线以东 |
林和楼东楼、乐农楼C座 |
教务处分配的教室及本院实验实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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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与 化工分 院 |
田径运动场、篮球场东西中心线以北 |
天泽楼、生物技术楼 |
教务处分配的教室及本院实验实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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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工 程分院 |
田径运动场、篮球场东西中心线以南 |
乐农楼B座、林和楼北楼 |
教务处分配的教室及本院实验实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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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校区
学 院 名 称 |
环 境 区 域 |
楼 内 区 域 |
教室与 实验室 |
备 注 |
经济与 贸易分 院 |
孔圣道以北至北围墙;汉唐路西至周秦路 |
致用楼、西副楼、东副楼2层 |
教务处分配的教室及本院实验实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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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 管理分 院 |
孔圣道以南至行知楼A、B座东西向中心线;复兴路以东至东围墙 |
行知楼1、2层 |
教务处分配的教室及本院实验实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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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分院 |
汉唐路以东至东围墙;乒乓球场(含)至北围墙 |
2号教学楼(后勤楼)、致用楼东副楼1层 |
教务处分配的教室及本院实验实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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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 程分院 |
孔圣道以南至家属区南围墙;复兴路以西至西围墙 |
行知楼A座 |
教务处分配的教室及本院实验实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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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与 化工分 院 |
周秦路以西至西围墙;2#家属楼以北至北围墙 |
3号教学楼 |
教务处分配的教室及本院实验实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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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 程分院 |
行知楼A、B座东西向中心线以南至南围墙;复兴路以东至东围墙 |
行知楼B座3~5层 |
教务处分配的教室及本院实验实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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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工 程分院 |
学生食堂全部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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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分配的教室及本院实验实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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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学生劳动课及卫生打扫除学分核记标准
一、学生劳动课及卫生打扫除的内容
学生劳动课及卫生打扫除主要由义务劳动和宿舍卫生(即学院印发的四位一体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劳动课和卫生习惯)两部分构成。其中,义务劳动主要是指学生打扫教室、实验室、礼堂、餐厅及校园内除道路外的草坪、广场、运动场等区域的卫生活动。
二、学生劳动课及卫生打扫除的安排、考核及检查
1、安排表的制作。学生劳动课及卫生打扫除的安排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辅导员、班主任要以班为单位,按学期对本班学生每个周五下午的劳动课及卫生打扫除进行安排,制作安排表,报送到本分院学工办,由分院学工办汇总后报院爱卫会办公室备案,并作为检查考核依据。安排表的制作原则上每周五每个宿舍的学生一半打扫宿舍,一半安排进行义务劳动,义务劳动的安排区域主要为本分院负责的教室、实验室及校园内除道路外的草坪等。
2、考核工作。学生劳动课及卫生打扫除的检查考核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主要考核学生是否参加相关活动,督促学生保质保量完成相关任务,依据检查结果统计核记学分。
3、检查工作。学生宿舍卫生打扫情况的检查,由学保处三校区学保科负责,每周五检查结束后,由学保处将检查结果汇总报到爱卫会办公室,作为通报的依据。
义务劳动情况的检查,由院爱卫会按校区负责,检查结果作为每周通报的依据。
三、学生劳动课及卫生打扫除学分的核记标准
劳动课 |
课程名称 |
课程内容及考核办法 |
分值 |
依据及认定机构 |
义务劳动 |
参加义务劳动一次记3学时,满30学时计1分,30学时以后每超过10学时奖励0.5分。 |
1/学期 |
依据院爱卫会通报结果统计核记 |
宿舍卫生 |
打扫宿舍卫生一次计3学时,满30学时计1分,宿舍卫生评比每学期优秀达10次以上,宿舍每人奖励0.5学分。 |
1/学期 |
附件3: 第 周教室卫生打分表
校区 分院 年 月 日
门牌号 |
物品摆放整齐、布置美观大方。 (15分) |
地面无果皮、纸屑等杂物、无痰迹。 (25分) |
门窗桌凳干净无灰尘、玻璃明亮。 (20分) |
墙壁无蜘蛛网、无脚印、无乱张贴、乱画。 (25分) |
黑板干净无粉末、讲台干净整洁。(15) |
总分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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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签名):
附件4:
第 周办公室、实验室卫生评分表
校区 分院 年 月 日
名 称 |
物品摆放整齐、布置美观大方。 (20分) |
地面无果皮、纸屑等杂物、无痰迹。 (20分) |
门窗桌凳干净无灰尘、玻璃明亮。 (30分) |
墙壁无蜘蛛网、无脚印、无乱张贴、乱画。(20分) |
办公、实验设备干净整洁。 (10分) |
总分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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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签名):
附件5: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宿舍卫生检查标准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强化学生宿舍卫生和内务整理,创造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现就学生宿舍卫生和内务整理检查标准要求如下:
1、床铺干净整洁,床单平直、被子叠放整齐;
2、书桌上的学习用品、床下的物品及洗簌用品摆放整齐;
3、地面、墙壁、门窗、桌面干净整洁无灰尘;
4、墙面无钉,无乱张贴、无刻画、无悬挂物,无印记、无蜘蛛网;
5、宿舍内无垃圾,无异味,空气清新;
6、宿舍内无乱拉电(网)线(绳)、无大功率电器,无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